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
教学评价制度
阶段性检测工作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查巩固阶段性教学成果,激励学生不断改进学习,提升知识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考试过程,形成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根据新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教学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月阶段性质量检测工作
一、检测要求
1.检测评价采用等级制。
2.周练和月测检测依照单元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标准灵活设置检测内容。
3.检测要确切测出学生知识点、能力点的程度。
4.每个检测结束后都要根据检测情况进行分析,由任课教师制作补偿性辅导。
5.根据对检测结果的分析,明确教学改进方法,明确学生学习达标程度,制定出有效二次达标方案并执行。
6.注意收集和整理检测资料和补偿辅导的电子稿,存入学校电子档案。
二、分析和补偿
1.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检测工作的评价,不仅帮助学生找出问题,更要指导学生触类旁通,提升对一周或者一个月所学知识的总结和能力的提升。教师还要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反思教学、总结经验。
2.任课教师要及时将本班学生学习进行认真分析统计,认真思考补救办法。
第二部分:期中、期末阶段性检测工作
一、命题和印制
1.一般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的期末考试均采用教研室统一命题的试卷,特殊情况需学校自行命题时,另行通知。
2.检测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做好试题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和教学要求,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对试卷题量、难易程度、题型选择、试卷结构等负有全部责任,确保命题质量。命题人要写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以便统一阅卷。
二、组织和监考
1.检测由学校按照教研室要求统一组织。在考试一周前将考务工作安排通知相关人员。考场安排等组织工作由教导处负责组织落实。要求考生全部参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参加考试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报教研室。
2.监考教师要认真执行考场规则,考场内不准阅读书报和谈笑,不拨打或接听电话,不准擅离职守,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若试题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应用粉笔抄在黑板上,不准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报时除外)。一年级试卷需要读题的,只读两遍原题,不予任何说明。
3.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要提醒学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时间。考试时间终止时,应立刻收卷,认真查点试卷份数,准确无误后及时送交教导处。
三、试题分析
1.考试结束后各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和答题情况,做好分数登统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总结,完成所任班级质量分析报告。
2.质量分析报告分为书面报告和分数的成绩统计两部分,书面报告一般从“取得成绩”、“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分析总结。教师在认真分析试卷过程中应体现其实用性,要反映出教学的得失,形成改进措施并积极改进。
四、评价方式
教学评价采用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发展性评价。期末评价过程性评价占30%,测试评价占70%。
第三部分音体美专项测试
学校音体美专项测试一般安排在6月份或者12月份。具体细则根据上级测试要求另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