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
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10条
第一条:教师进入课堂要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应带齐基本的教学要件,做到“四有”:有教材、有教学设计、有教学备件、有所教班级学生名单(新接班一个月内)。
第二条:初中教师预备铃前两分钟候课,清点人数,预备铃响后正式上课。小学预备铃前两分钟在教室门口面向学生站立,目视学生候课情况,督促未进教室的学生迅速进教室做好上课准备。课前五分钟:结合本学科及所教班级的特点,制定行之有效的五分钟实施方案,从而更好地提高教学成绩。
第三条:上课后,教师立即进入课堂走上讲台,巡视全体学生,说:“上课”,班长喊“起立!”,全体学生起立,学生齐说“老师好”后,教师鞠躬后说:“同学们好”,学生在班长“坐下”中入座。(行礼过程中,气氛应庄重,态度要亲切。)
第四条:离开教室上课规范
1.到操场上课和去微机室上课的教师做到首先清点好学生人数。其他任课教师确需留学生完成其他任务的,必须手写学生名单,交由班长汇报给任课教师,并且全权负责留下学生的安全和秩序。
2.为保证学生安全,除一年级外,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站好队伍,做好安全教育,由体委安全有序的带到上课地点,任课教师需提前三分钟在操场或者修身阁门口等候学生;下课时任课教师要将学生组织好,做好安全教育,由体委带回教室(注:放学时间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后交由班主任管理)。一年级需任课教师提前五分钟到班里带队。
3.各功能室任课教师要负责整理好功能室桌椅,清洁好卫生,不留下任何垃圾。操场上课的教师要及时归还所用器材并清洁好活动区域的卫生。
第五条:教师在授课过程中要面向全体学生,重视每个同学的站姿、坐姿、看书姿势、书写姿势和听课状态。提问时要照顾到好、中、差。问题要有梯度,不能只提问几个尖子生。
第六条:教师必须既管教又管导,严格管理课堂纪律,做好组织教学工作,对任教课内的常规纪律负全责。对学生违犯课堂常规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
第七条:教师在课堂上要使用礼貌用语,使用普通话;要讲究语言艺术,严禁语言粗俗,动作粗鲁。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得在课堂上发泄个人怨气。
第八条:教师要做到上课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便离开,站立上课。如果学校安排有眼保健操,任课教师应督促学生认真做操,待做完后才离开教室。在课堂上不准吸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
第九条:教师要重视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恰当分配课堂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教学进度与教学方法,力求教与学两个方面的协调一致。
第十条:下课铃响后,教师应立即结束并说:“下课”,全体学生起立站好后齐说“老师再见”,教师向学生鞠躬说:“同学们再见”。如有人听课,教师应示意学生请听课人先离开教室,必要时鼓掌欢送。